針對日前教育部、公安部等五部門聯(lián)合發(fā)布的《關于完善安全事故處理機制維護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的意見》(下稱《意見》,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長張佐良在20日的新聞發(fā)布上表示,為保障校園安全,目前公安機關全國范圍內的校園周邊共設立警務室和治安崗亭25萬個,“護學崗“15萬個。
8月20日教育部新聞發(fā)布會現(xiàn)場。
張佐良稱,近年來,針對校園安全問題,公安部門展開了多項工作。如,對非法侵入學校擾亂教學秩序,侵害師生人身、財產權益的案件,始終堅持“零容忍”。同時,每年結合開學等重點時段,會同教育部開展全國中小學、幼兒園安全專項督導和檢查,對發(fā)現(xiàn)的安全問題,及時反饋當地,并盯辦整改。
據其介紹,隨著《意見》的實施,公安機關將進一步及時排查整改涉校風險隱患,受理報警求助。并結合正在開展的立體化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工作,會同教育等部門指導學校有針對性地加強安全防范建設,進一步完善安全風險排查及警校聯(lián)動機制。
同時,全面加強校園及周邊警務室建設,加強校園周邊巡邏防控,及時受理涉校報警和求助。
張佐良介紹,在學校安全事故處置過程中,如發(fā)生校外人員實施圍堵學校、在學校內非法聚集、聚眾鬧事等擾亂學校正常秩序、侵犯師生合法權益等行為的,公安機關將及時趕赴現(xiàn)場,有力維護現(xiàn)場秩序,積極會同有關部門進行疏導勸解,堅決防止事態(tài)擴大升級。
對于實施毆打他人、故意傷害他人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務等8種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“校鬧”人員,將依法予以治安處罰。對涉嫌構成尋釁滋事等7種犯罪行為的,依法迅速立案偵查、打擊懲處。同時,公安機關將會同有關部門對實施“校鬧”、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的人員實施聯(lián)合懲戒。
張佐良透露,目前,公安機關全國范圍內的校園周邊共設立警務室和治安崗亭25萬個,“護學崗“15萬個,針對上下學等重點時段、主要途徑路段,提高巡邏密度和頻次,切實保護學生安全。
據悉,針對校園安全出現(xiàn)的新情況,今年5月,公安部曾會同教育部在江蘇南京召開了現(xiàn)場會,就進一步做好校園安全工作進行專題部署。